依据营口市内蒙古商会章程,我会决定于2015年1月10日举行换届选举,按照营口市民政局《营口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规定,为保证我会平稳有序地做好换届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营口市内蒙古商会换届工作方案
(2014年12月13日第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依据营口市内蒙古商会章程,我会决定于2015年1月10日举行换届选举,按照营口市民政局《营口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规定,为保证我会平稳有序地做好换届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指导思想,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制度办会、科学办会,使商会更具凝聚力,在登记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本着民主推荐和选拔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本会特色,确保换届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郝春光
小组成员:宋学民、姜军啸、丁瑞、赵立仁、宋宝贵、冯金光
三、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产生
1.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遵守商会章程,积极参加商会活动,支持商会工作,在本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7)所在企业经营合法。
2. 理事候选人的产生来源
1)第一届领导班子自愿留任的。
2)民主推荐。
3)会员自荐。
3.候选人名单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登记主管部门审核
四、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
1. 召开理事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草案)。
2.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草案),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具体实施。
3. 提出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提交理事会研究讨论。
4. 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政治审核、考察。
5. 将民主协商推荐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名单提交会员大会表决。
6. 筹备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制定大会实施方案。
五、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
召开会员大会(2015年1月10日),选举新一届商会领导机构、负责人,通过章程、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修订案。
营口市内蒙古商会
2014年12月30日